第一一三章 枪口怼到脑门儿上了(2/4)

起栗。

需要提一提的是,升龙虽贵为“n朝古都”,为北圻第一大城,也已有了“河内”的别名,可是,目下城区之大小,其实尚不足后世河内的十分之一,停泊在祥符门对开河面上的法国兵舰,舰炮之射程,几可覆盖升龙全城,把炮弹送进皇城甚至禁城,并不在话下。

船泊半个钟头,巴斯蒂安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正准备下令有所行动,卫兵来报,有人过来“办交涉”了。

来人是河内巡抚的一个幕僚,姓黄,带了一个通译,坐划艇到了河道中央,战战兢兢的上了“蝮蛇号”。

幕僚?

来人不是正经官员,法国人既恼火,又鄙视不过,巴斯蒂安等人也明白,越南的督、抚、布、按、道、府之流,之所以没有人出面,倒不是蔑视法国人,而是不敢出面哪个晓得,富浪沙人会不会把我扣了下来?以为人质,予取予求?

哼哼,大清前两广总督叶名琛的殷鉴不远,不可不记取啊!

俺们可不想做“海上苏武”什么的!

好吧,管你是官员还是幕僚,都无所谓了,反正也没打算和你们正经谈判什么的。

原本就没打算对越南人客气,这一来,法国人的脸子,自然更加不好看了,茶没有一杯,椅子没有一张,也懒得请教来人名号,就叫“黄幕僚”站在那儿,听阿兰少尉宣读“法兰西帝国印度支那总督拉格朗迪埃尔阁下致大越南国河宁总督黄耀阁下、河内巡抚阮林阁下”的信件。

越南的官制,特别是文官制度,基本上是拷贝中国的,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为巡抚,下设布、按、道、府;二、三省设一总督,升龙是一个“督抚同城”的局面,河内省的巡抚,统管河内、广宁二省的河宁总督,皆以升龙为治所。

阿兰念上两、三句,就暂停一下,留给通译时间,翻译给“黄幕僚”听。

听着听着,“黄幕僚”的脸色就变了。

信件大意如下:

“《西贡条约》规定,越南全境,自由传教,然而,北圻地方,阳奉阴违,传教士的活动,多受阻碍;本地人的宗教信仰,亦多受打压,本总督多次提出抗议,贵方皆置若罔闻,印度支那总督府负印度支那各国包括大越南国保教之责,不能再坐视了!”

“《西贡条约》亦规定,保证法国在越贸易自由,可是,法兰西商人进入北圻,明里暗里,关碍重重,贵方实未为条约的具体实施做任何具体的努力,‘自由贸易’四字,形同虚设,对于这种视煌煌条约如无物之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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