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和樱天皇(2/5)

外当然另有说法:京都“御所”焚于大火,别说举行新帝的登基大典了,天皇陛下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御所”不是第一次“焚于大火”,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天皇都是暂时驻跸级别最高的公卿关白或摄政的家里。不过,现在没人敢提这种“故事”了。

和宫亲子内亲王践祚,承继大统,为日本第一百二十三代天皇,改元“交泰”。

“交泰”二字,源于《易经》的《泰》卦:“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用这两个字做年号,取其“君臣上下交融,则国泰民安”之意。

今上天皇为日本历史上的第九位女天皇。

多年之后,天皇陛下薨逝,乃取大行皇帝龙潜之时的宫号“和”,再加上上一位女性天皇后樱町天皇的“樱町”二字,并在一起,谥为“和樱町天皇”。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在天皇生前,人们习惯称这位女天皇为“和樱天皇”。

有人认为,“和樱”是“和樱町”的简称;也有人认为,这个说法站不住脚,“樱町”是宫殿的名字,怎么能简化为“樱”?更重要的是,“和樱町”是谥号,怎么可能在生前就早早地流行开来?“和樱”和“和樱町”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也有人称女天皇为“交泰天皇”不过这个称呼并不流行。

这位“和樱町天皇”今后在本书出场,如果要提到称号,为行方便,一律称为“和樱天皇”。

天皇登基之后,随即发布了一道敕令,中心思想是:“《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为百世不替之法”,“天子诸艺能事,第一御问也”。“朕为教化万世,西向就,大小国政,尽委之征夷大将军”,“公卿百官诸藩,赏罚黜迁,皆出于幕府”。还有,“万国之间,折冲樽俎,订约和战,征夷大将军亦承此敕决之,不待后命。”

这是一份宪法性件。

天皇以“敕命”的形式,把日本的内政、外交、国防、人事,通通委诸幕府,幕府的相关权力,按《万国公法》,就有了宪法保证。其中,“不待后命”四字,天皇自废批准对外条约的权力,今后就不会再发生类似签署《日米友好通商条约》时那些没完没了的扰攘,有效避免了倒幕派再利用“天皇敕许”对幕府的掣肘和攻击。

讨论这份敕许的草案时,小栗忠顺很想在其中加入“今后天皇敕命皆由幕府发布”之类的字眼,但徐四霖表示反对。

徐四霖认为,将公卿的最后的一点象征性权力完全剥夺,不利建立“统一战线”京都朝廷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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