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大错(1/3)

不过,对这些议论,汝南王并不以为意,相反,他和刘准都认为,秦王柬大将军的任命既到了手,便初步奠定了“齐王攸”的地位;秦王柬的装病,对外,可以包装成他的“谦志”,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为了辞位嘛!

加上之前成功的向卫瓘证明了候任秦王妃的“大贵之相”,一而再“得志”的汝南王,便志得意满了,以为自己国手布局、步步为营,眼见就要探骊得珠了!

克成大功之日,不远了!

“探骊得珠”出于刘准之口,而这“珠”,楚王北军中候之位也。

别说,这个典故用的还很恰当,《庄子·列御寇》载:“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骊龙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

楚王如“骊龙”,北军中候是他的“千金之珠”,你抢也好、偷也好,“骊龙”都是要吃人的!

但汝南王和刘准都认为,已牢牢捉住了楚王的把柄,去其北军中候之位,此其时矣!

不关贾大娘子的事——那事儿他们还不知道。

是这样:

楚王任北军中候后,任意改变制度,罢黜旧人,换上他从荆州带来的亲信,北军候丞文柯劝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楚王发了火,但文柯也是个强项令,不肯退让,愈吵愈厉害,楚王一怒之下,竟一刀砍了文柯的脑袋!

禁军虽是军队,行军法,但不在战时,不持节,中候并没有专杀的权力,何况,候丞官七品,是中候重要的属官,你可以上表罢黜他——既为你的属官,这种要求,上头无有不准的;甚至,极端的情形下,也可以打他军棍,可是,如何可以不请旨,朝廷七品命官,说杀就杀?

何天的判断,“以楚王的性子,北军中候这个位子上,他必得生出些事情来,有的是把柄给汝南王捉”,一点不错。

立即就有侍御史上表,严劾楚王。

两位录尚书事的意见一致,“楚王玮天子胞弟,难以加罪”,但北军中候这个位子,他无论如何不能再坐下去了,“臣等公议,故卫尉楷贞正不阿附,请以楷代楚王玮。”

“故卫尉楷”,裴楷。

这个人选,颇有趣。

裴楷是裴頠的堂叔,不过,他可不是皇后的人,相反,当年,他很说过番贾充的坏话。

武帝曾问:“朕应天顺时,海内更始,天下风声,何得何失?”

裴楷对曰:“陛下受命,四海承风,所以未比德于尧舜者,但以贾充之徒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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