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亦真亦假(1/6)
高山杏道:“王侠死亡时间是十点五十分到十一点之间,如果证实徐父十一点零五分在观察包租婆打麻将,就代表徐父不太可能杀人。”>
曹云点头。>
“那……”高山杏不理解:“这不是客观说明徐父没杀人吗?”>
曹云道:“恰恰相反,我因为这点才不相信他。他是一名二进宫人员,他是有经验的人。但为什么他没有发现这个证据能救他呢?一个被判了死刑的人,肯定会一直在琢磨,到底有什么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我难以想像他没有想到这个细节。”>
高山杏有些理解:“你意思是徐父留住这个细节,为了申诉?”>
曹云道:“不,申诉怎么也比不上一审。我认为这个证据是假的。”>
高山杏又不理解了。>
曹云道:“假设徐父说了真话,在被捕后不可能没想到这点,因为警方和检方无论在审讯还是庭审上,重点就是徐父半小时去哪了。假设徐父当时说自己去踩点,并且看见包租婆十一点零五分回家。那么这件事是可以求证的。毕竟是刚入冬,下雨,第一次降温的第二天,正常人总会有点印象。”>
曹云:“现在说出来呢?事情已经过了快一年,我保证包租婆不记得当天自己是几点回家。”>
高山杏道:“这样一来就无法求证,帮不上他了。”>
曹云道:“假设他是凶手,他有两个想法,一个想法,这会成为自己申诉的重要理由,司法对极刑是非常重视的,这个证据足够推翻徐父杀人的事实,司法一定会慎重调查,一来一回不知道要多久。在这种存疑,其本人又始终不认罪的情况下,上面未必敢签字处死。很有可能就这么一直拖着。还有一个想法,案子拖延时间越长,越容易成为公众焦点,越容易引起大律师的注意。诸如我这类律师,如果得到这个信息,我会通过暗示的手段,将想法植入包租婆的脑中。”>
曹云:“徐父观察了妇女两周,我信,他完全可以先暗示我。他知道包租婆在冬季降温第一天,也就是案发前一天的穿着,那天包租婆是十一点零五分回家。我在信任他的基础上,询问混淆一下概念,妇女模模糊糊印象觉得我说的是真的。我肯定有办法说服妇女出庭作证,他就很可能翻案。”>
高山杏道:“我有个疑问,王侠损失了多少钱?”>
曹云道:“三万多的现金。”>
“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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