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旧案(3/5)

能理解的人没资格和我同一阶层,那我就不需要你的理解。

但踩何英非常麻烦,这种行为在业内是很不受待见。相当于一名明星,依靠发布 让另外一位明星身败名裂,她顺利抢到主角资格一样。行为对吗?明星说的是真话,另明星确实干过身败名裂的事。似乎是对的。但在却是错的。

何英虽然能力被个别人,诸如南宫腾飞质疑,但是何英交际能力相当不俗。并且何英还是银河律师所的合伙人。曹云如果缺钱肯定不在乎。问题是曹云不缺钱,他在东唐现在名声雀跃,为了自身利益,他不想趟这浑水。赚一两百万导致自己丢了业内人品和口碑,完全没有这必要。

司马落身份相反,他不怕得罪何英,立场不同,大多数人会理解。但是司马落要踩九尾那就呵呵了。踩何英,何英最多被质疑能力,名声跌落谷底。踩九尾,踩不死九尾就翻不了案。踩死九尾,九尾有可能要接受内部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名休假检察官,一名未来检察官,你们自己看吧。

两人继续苦恼,高山杏坐在曹云沙发扶手边,曹云通俗杏懂的解释了两人目前面临的问题,和本案目前的情况。

没想到高山杏一拍曹云肩膀:“何英没有问题。高山律师所和银河律师所有宿怨,我亲自出马踩死何英,不会有道德上的问题。”

这点曹云倒是没想到,至于高山和银河的种种恩怨在前文已经说明的很清楚。高山杏要反扑,反杀倒还真可以理解。不过这样一来,就等同两家律师所正式为敌。无所谓,谁怕谁!如果是宇宙,曹云还是有些担心的。银河走的是大规模律师所路线,律师多,主要客户是中产阶级。宇宙是精英化律师所,律师不多,只做高端生意。说难听点,没有一定的金钱和地位,宇宙律师所是不接待的。这是因为前文提到过的二八理论。

银河和高山两家律师所本质上不存在竞争。高山杏能力?无所谓,因为踩何英,何英是无法出庭自辩,只要曹云提供好资料,按照上面念读就可以了。不过……

司马落:“杏子,你自认为是九尾的对手吗?”

高山杏僵硬状态。

曹云:“杏子也是你叫的?叫老板。”

司马落也意识到失言,顺着曹云台阶道:“对不起老板,老板我错了。”

陆一航道:“九尾检察官是最麻烦的,要质疑九尾检察官,需要大量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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