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较真(2/6)
乎也莫名其妙。天宝更是理都不理他们,自己躺在床上充电玩手机。>
曹云道:“放心了姐姐,作为律师,我知道怎么毁掉一个人。”>
……>
七分钟后两名巡警到达,他们检查过九尾证件后,问:“需要拘留谁?”>
“他。”>
天宝见到制服警察,终于是放下手机:“抓我?因为我玩游戏,你凭什么抓我?”>
制服警察看曹云,曹云道:“根据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刻苦学习。现在我认为你的成绩,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这条法律,所以现在要将你拘捕。动手啊……”>
九尾让瞪大眼睛的制服警察稍等,拿手机查询,很快放下手机:“带走。”>
有正牌检察官下令,制服警察很不客气的上前摁倒了天宝,戴上手铐。曹云道:“送到三课给桑尼警官。”要法律有法律,要人脉有人脉。脑子有坑,给脸不要脸。>
曹云看同寝:“刻苦学习,加油哦。”>
“是。”同寝立刻点头。>
出了寝室,九尾道:“这条根本就不是法律,因为没有标注违反后的后果。”>
曹云道:“基本法理:违反法律都称之为违法。具体是不是违法,也不是你检察官说的算。首先我们要证明天宝违反了这条规定,涉嫌违法,所以暂时拘捕他是正确的。至于这条法律是不是法律,由最高法说的算。在拘捕期间,我们要针对此问题向最高法要求解释。如果最高法认为这条法律不是法律,那批准这条法律的最高法法官涉嫌渎职。他将不是法律的法律放到法律中去,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假设这条法律是法律,在没有明确说明违反后果的情况,由治安处罚条例给予一定的惩戒。”>
有人说这条法律属于宣誓性质。>
当然不是,写入法律中的正式条文没有宣誓一说。如果他是法律,那必须要有惩处。如果他不是法律,那制定这条法律的人就涉嫌渎职。如前文婚姻法所说的,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看起来也很类似宣誓和说明,实际上这是一条法律,区别在于,违反了这条法律相应的惩罚写在法律书中。>
当然,这种事大家通常一笑而过。但是做为律师,这东西叫小辫子。曹云没打算去抓最高法的小辫子,他抓的是天宝的小辫子。天宝最痛苦的莫过于没有手机,那就让他没有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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