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谋与谋(下)(4/6)
诬陷罪,并且赔偿小磊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派出所立案后,将案件移交三课。小军的家人不干了,带了记者找上了三课。他们质问,小偷找失主索赔,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法律?>
家属从中午到现在一直坐在三课课长办公室,课长让桑尼想办法处理此事。>
“诬陷罪是自诉刑事罪。”曹云道:“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小军摊上大事了。”>
桑尼道:“还有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从重处罚。小军是林业局的一名科长。按照这标准,三年起步。我上司的意思,这件事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一旦被媒体炒作,很可能成为热点新闻。”>
曹云明白桑尼的意思,小军之所以会涉嫌诬陷,将自己被盗金额从八百提升到八千,是因为警方对三千以下的案件确实不太重视的缘故。刑法解释中也有这么一个说法,发达地区三千元盗窃金额才构成刑事犯罪。刑法没错,三千以下的属于治安范畴,不属于刑事范畴。按照法理来说,三千元以下盗窃金额的案件,警察仍旧有调查的义务。>
小军把金额提到八千,八千的金额会让盗窃犯受到刑事制裁,符合了诬陷罪的结构。>
曹云道:“这案子要简单点只能和对方律师和解。因为是自诉刑事案,对方不告,那就没事了。复杂一点,将小军的诬陷转变为失误,小军以为被盗八千,实际上是自己老婆拿走了七千二,这么一来诬陷罪就不成立。”>
桑尼:“哥哥,我们现在已经录好口供,并且立案。”>
曹云道:“那没得救了。你要不想多事,就联系检察官,让他过来评估案件。基本上证据也就这么多,家属要闹就让他们去找检察官闹去。”>
桑尼:“只能这样了?”>
曹云:“除非你给我一百万。”>
桑尼懒得理会曹云,站起来去课长办公室。>
曹云和走近的风雪打招呼:“嗨,风雪你越来越漂亮了。”>
风雪一鞠躬:“恩,曹律师你好。”她的工作位在桑尼身边,对曹云再一点头后落座。>
曹云本想欺负小姑娘,见她专心工作不好打扰,于是就顺手拿桑尼办公位的法律书籍看了起来。>
“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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