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大海捞针(2/5)

员,可以搜查其家。但是检察官在证据不足情况下,只能要求非公职人员配合调查,类似警方的传唤。

……

宵夜之后,曹云回到房间后一看,忍不住说了卧槽。

桌子上摆满了纸质资料。顺手拿起一份看,是犯陆某叔叔配合检察官做的笔录。电脑桌上放了八个盘,都贴上标签。审问犯陆视频,传唤犯陆妻子儿子、女儿等视频。还一个盘是账户信息,里面有犯陆直系亲属名字开设的所有私人账户信息。还有犯陆直系亲属两年的通话信息。

电脑桌边资料包含了犯陆及其直系亲属资产评估,收入情况。比如车是什么车,哪一年的,什么牌子,原价多少。房子多大,地段在哪,购买价格多少,如今价格多少等数据。

曹云重新看纸质资料,节目组进行了分类。一部分是犯陆同事、下属、上司做的笔录。一部分是犯陆可以信任的人做的笔录。同时还有一堆资料,是检察官跟踪、调查犯陆几位亲人的情况,这几位被检察官圈定为主要嫌疑人。检察官怀疑犯陆通过他们收取赂贿。

所有的犯陆能信任的人公开信息都在其中,公开信息指的是普通信息。不动产登记、手机号码、汽车牌照等。私人财务信息属于个人 信息。

曹云首先整理人际关系,拉过白板,开始贴名字。先贴犯陆,而后是直系亲属和亲属,用记号笔打箭头,并且在箭头上写注解,说明他们和犯陆或者直系亲属,或者亲属之间的关系。

开始整理第二份资料,所有犯陆可信任的人的工作与经济情况。

曹云看总资料,也是描述资料。钱是通过一家离岸银行进入犯陆侄儿的账户,是不是可以通过核查所有可信任人账户,找出谁汇出的钱呢?

第一个问题是权限问题,人太多,法官不会批准这么大量的开搜查令,最少要先找到嫌疑人,并且准备一些可以说服法官的证据。

第二个问题,假设今天汇款100万,可以通过电话交代,这100万分三次,或者十次,每次相隔多少时间进入某账户。同时不保证是私人账户,他可能还存在公司账户。另外向离岸银行汇款存在多种汇款方式。最要命的是,一些离岸银行开设在某些小国家,人家知道你是为了什么而选择他们。

在家里被查出数亿现金,要么是十年前的事,要么是笨死的。

一些比较有良知的离岸银行,他们会委托国内银行出售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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