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合作愉快(3/4)

说出了他考虑已久的几个条件。

其一,特许经营店的在东北地区的数量我想能够有500家左右。因为我们一共有1000多家门店,从中挑选500家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其二,整个东北地区只有我们郑氏有贵公司的特许经营店,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有神农堂大药房大特许经营店。

其三,我希望合同五年一签。也就是说特许经营店的经营期限可以有五年,期限满了之后我们有优先再和贵公司签合同的权力。

他提出了他的三个条件。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这是非常正常的,张弛也没有觉得郑元元在狮子张大口。

张弛稍微考虑了一番,然后道:“500家门店数量可能有一点多,我建议数量在300家左右为宜。”

郑元元微微一阵惊愕,他没有想到张驰将数量压缩在300家,在他看来,张弛可能会认为特许经营店的数量越多越好,反正每一家特许经营店的开业不用神农堂大药房投入一分钱,不用耗费神农堂大药房的任何财力和人力。

张弛当然有他自己的考虑。每一家特许经营店必须讲究质量,秉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每一家店必须都是位置好、面积比较大的精品店,而不是在数量上越多越好。

一共300家门店完全能覆盖到东北地区的每一个县级市,甚至是一些规模稍微大一点的乡镇,这个数量完全足够了。

至于第二个条件,只允许郑氏一家在东北地区有神农堂大药房的特许经营店。张弛爽快的同意。

这一点完全可以有。郑氏可以在东北地区进行独家经营,张弛也从来没有打算在东北地区再寻找三五家合作伙伴,有一家就足够了。

第三个条件是双方洽谈的重点之一。张弛如实的告诉郑元元,神农堂大药房和与徐兆康的合同是一年一签,郑氏也不能例外。

见张弛的态度比较坚定,且神农堂大药房和徐兆宽带合作也是一年签一次合同。最后,郑元元做出让步,同意合同一年一签。

一年签一次合同,对神农堂大药房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郑元元提出的三个条件,张弛同意了一个,另外两个进行了一定的压缩,这三个条件谈完之后双方又谈了很多其他细节方面的问题。

如具体的合作操作;如保证金的问题;如管理费用的问题,以及神农堂大药房派出团队前往东北地区的问题等等。

这些东西谈完,外面已经是傍晚时分。张弛起身看了看手表,然后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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