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敲诈小能手(1/4)
“你不会是记错了吧?”刘淳小声对柳三道。
三爷把眼睛一横,“小兔崽子,你爹是干什么的?这块地我没心思管是真的,可要说我记不准,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刘淳眼珠转了转,笑道:“那这么说,他们是侵占咱们家的田了,按照《大诰》的规定,该怎么收拾他们?”
刘淳的眼睛发亮,迫不及待想要试验一下,老朱同志的法令,是不是真的那么有用!
都说朱元璋是对老百姓最好的帝王,这句话可不是空口白牙,随便说说的。
朱元璋是苦孩子出身,童年时候,饱受摧残,一家人走私逃亡,惨得不得了。当了皇帝之后,朱元璋千方百计,防止官吏欺压良善。
首先,官吏负责征收钱粮,经常巧立名目,弄一大堆的苛捐杂税,敲骨吸髓。
老朱针锋相对,设立粮长负责收田赋,他把天下分成若干的粮区,在其中挑选丁多粮多的人家,担任粮长,负责将粮区的田赋送入太仓。
凡是完成情况好的,老朱会亲自召见,给予赏赐,甚至直接给官做。
把官吏和征税分开,自然斩断了贪污的爪子。
老朱还几次修订《大诰》,和那些枯燥乏味的律令条文不同,朱元璋亲自修订的大诰,言语直白,而且是以案例为主。通俗易懂。
其中罗列了诽谤皇帝、结党乱政、官吏玩忽职守、滥设吏卒、贪赃受贿、科敛害民、侵吞钱粮等等罪行。
光是贪污的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包括酷敛百姓,贪污税粮案;放卖官差,私役丁夫案;妄取扰民,私吞商税案;谎报灾情,侵没赈济案;及其他形形色色的贪赃受贿案。
这类罪犯皆处以重刑。起解官物,卖富差贫者,族诛;贪赃纳贿、说事过钱者,凌迟处死;盗卖仓粮者,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还有著名的“人皮枕头”,无不彰显乱世用重典的思路。
光是有法令还不行,朱元璋规定,家家户户,凡是大明的子民,人手一本《大诰》,还下旨各地的官学,要向老百姓宣讲大诰内容。
更让人叫绝的是,朱元璋甚至赋予了百姓捉拿官吏的权力!
假如官吏到乡下为非作歹,当地的族老可以将犯罪官吏抓起来,交给上级衙门处置,如果上司衙门不顶用,还能直接扭送京城,敲响午门外的鸣冤鼓,把老朱找出来主持公道。
当然了,这种极端情况很难发生,不过朱元璋摆出了态度,对贪官污吏,绝不姑息。有皇帝撑腰,明初的老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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