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二章 你拿脑袋往我的枪口上撞?(4/4)

,虽然也是很沉重的负担,但无论如何,还没到“逼到绝路”的份儿上,不然,端大人若真的“仰药以殉”,事情爆了出来,李、潘逼死朝廷命官,自个儿的脑袋,十有**,也是保不住的。

伊克桑倒有些好奇了,姓李的见了自己,到底要说些什么呢

也可能就是为了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十五万两银子,是足以叫人铤而走险的。

贪心不足,端善那儿,榨不出更多东西了,于是便得陇望蜀,盯上了自己

或者,真像夫人猜的那样,李、潘想做轩军的军需生意

轩军的军需,归粮台统一负责,军事主官无权干涉,这一点,外人大多是不晓得的。

不然的话,李、潘两个,还能在自己这儿得到什么好处呢

嗯,真是不大好想。

还有一种可能,李、潘盯上端善,是为了“卖参”也是为了钱。

詹事府虽然是一清到底的清水衙门,但并不是没有发财的法子,同在“言路”,翰詹科道有相同的权力:专折建言,并且可以“风闻言事”,即无需真凭实据,便可入奏,就算说错了,也不会负多大的责任。

因为这项特权,言路上便时有不肖者,暗地收受巨款,为人出奏,攻讦政敌,是为“卖参”。其奏如果不实,受到的处分,一般来说,不过申斥降级,最严重亦不过免官去职,可是,京官清苦,有十万、八万的银子打底儿,就算把官儿丢了,又有何妨

有人说笑话:如果钱再多些,这种人,就是太后、皇帝,大约也是敢参的。

李、潘拿住了端善,时机合适,将端善“转手卖掉”,又可以大赚一笔。

好吧,无论如何,见了李某的面,就什么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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