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天象示异(3/4)

“大士”,基本上就仅仅是个荣誉衔头了,有位置,没实权。

实际的“宰相”,是“军机处领班”,就是恭王了。

嗯,奕䜣先生,你要为所有的自然灾害、包括洛阳李某家里的那个“双头人”负责任啊。

那么,宰相出了什么问题叫老天爷这么不高兴呢?

这就是折子的题目里的那四件事了,“贪墨、骄盈、揽权、徇私”。

这套逻辑,非常完美,关卓凡想,以后最好不要有人往我身上用。

当然是搞封建迷信,可在封建王朝不搞封建迷信搞啥呀?等我真上了位再推动科昌明吧。

蔡寿祺罗列了一大堆“天象示异”,看的慈禧和慈安心惊胆战——两位御姐可是信这个的。

赶快往下看,老六都做了些啥呀,整得“上面”发那么大的火?

“贪墨、骄盈、揽权、徇私四事”中的重点是“贪墨”。

劾人“贪墨”要有证据,不然就没有什么杀伤力了。

有没有呢?有,就是恭王府的“门包”制度。

其实哪个王公重臣的门房都是收“门包”的,但别人的“门包”是落在“门房”个人腰包里的;而恭王府的“门包”,王府要从中“分成”。

这个主意是恭王的老丈人桂良替他想出来的。恭王府开支浩繁,入不敷出,恭王颇以为苦,于是桂良献计,派“账房”到“门房”坐着,客人给“门房”的“红包”,一律先收上来,然后再将其中部分返还“门房”,其余的,留在账房。

以前给五两的,现在就得给十两。因为如果还给五两,落到门房自个手中,就只有二两、三两,这个门,你还想进去吗?

给十两门房也不会有更好的脸色,因为落到他手里的还是五两。

大伙儿既知道恭王府有这么个规矩,给门房红包等于“孝敬”恭王,还能落下个名字,自然而然,恭王府的“门包”的“行情”就愈涨愈高,有的人甚至一掏就是一张一百两的票子。

这种情况下,返还给门房的,就不止五两了,会多一些,大概十两八两的样子。

于是,真正把“小额纳贿”变成了公开的“制度”。

恭王每天接见的客人是有数的,且都是高级官员。大多数低级的官员是由王府的史接待的。很多时候根本无人接待,纯粹过来打个花呼哨,就为了给门房送个“红包”,在恭王府账房那儿留个名字。

到了后来,情况发展到这种地步:该去总理各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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