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八章 叛卖(2/4)
诚悔过,母后皇太后那儿,是有可能装个傻,主张“保全”宝某人的。
何况,自己反水于惇王,用洋人的话说,在这个案子上,自己算是转做了“污点证人”,这个,得算是“将功折罪”了吧。
“量刑”的时候,于情于理,对此都要有所考量的。
事实上,这也是恭王主张他上密折自劾的重要的原因之一:除了“自首”的姿态,还要有“立功”的表现,这样,即便有人有心赶尽杀绝,回护他也有可措手之处。
好吧,假设相关人等不以为甚,无意赶尽杀绝——相信或假装相信密折中说的话,也承认告密的功劳,那么,自己会落个什么处分呢?
降级是必然的,但应该不会太狠,顶多两三级,而且还得另外找个名目。这是因为,自己之前的过失和之后的补过,都不宜公之于众。
这个案子,实在算是丑闻,不要说自己,就是惇王,只要不是如肃顺一般,绑上菜市口;或如端华、载垣一般,赐三尺白绫,那么降罪诏书里边,也只能含糊其辞,一句“荒唐无行”就带过去了。
如果降得太狠,这个名目就不太好找了。
不过,降级不是什么问题,降多几级、降少几级也没什么实质的区别,宝鋆做到一品大员,履历中摆着有不少“加级”的奖励,大多数情况下,降级的处分,都可以用加级的奖励冲抵;甚至,就算免职,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时机合适,寻个由头,找个有分量的人士——比如恭王,上折为他乞恩,一道恩旨就可以“起复”,官复原职。
宦海波澜,宝鋆并非没有受过严重的处分。
咸丰十年,英法内犯,火烧圆明园,宝鋆留守北京,他身负“会办巡防”之责,同时亦是主管三山的内务府大臣,却不敢出城一窥,大大激怒了文宗,将其从一品顶戴一口气捋到五品顶戴。旨意上切责的话,也说得非常难听,其中居然有这么一句:“实为我满洲人中之废物。”
不过,这些其实只是个导火索。宝鋆被贬的真正的原因,是文宗北狩后,曾命令署理户部兼管三库的宝鋆,提库帑二十万两,修葺热河行宫。但宝鋆抗疏力争,以国用紧张,难以奉旨。
事实上,肃顺鼓动文宗修葺行宫,也只是个幌子,他的真正的目的,是借此遥控北京的户部和国库。
所计不售,肃顺自然就恨上了宝鋆。加上宝鋆是恭王的嫡系,于是借着三山被劫之事,说动文宗,狠狠拍了宝鋆一巴掌。
但不过月余,朝廷便以“巡防劳绩”,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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