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清障(2/4)
清净多了。
关卓凡表示同意:“筠仙的法子确实是好,我原先也没有想到过的咱们就这么办吧。”
说完这句话,心中一动:盐税神马的,真的要一如旧制,全数解送户部吗?还有“盐业公司”的盈利对于朝廷来说,以前根本没有这样东西,也就根本无“旧例”可循。
嗯,这些钱,换个去处行不行?至少……其中的一部分?
阎敬铭虽然勉强算是自己人,但他过清过刚,相对独立,和许庚身、郭嵩焘等毕竟不同。说到指挥如意,有时候还比不上曹毓瑛。较之赵景贤、钱鼎铭等嫡系,就更加不能相提并论了。
再者说了,户部树大根深,再怎么整顿,也不是阎敬铭一个人能说了算的。
“盐业公司”的好处,全数交解户部,并不符他“另起炉灶”之意。
不过,这个是不急之务,让我好好想想再说。
“盐业公司”之组织架构、运作规例、总经理之人选,得先拿出方案,才能讨论,今儿是暂时不必议的,不过
恭王说道:“‘盐业公司’不能只叫‘盐业公司’,前边儿得有个名目,各位说说,该叫个什么名目好?”
本来这个“盐业公司”,既经管两淮盐场,顺理成章,叫做“两淮盐业公司”就好。可是,大伙儿都觉得那个“两”字,瞅着有点儿奇怪,最后,定名为“江淮盐业公司”。
会议的最后一项议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将本不应该出现在两淮盐场中的势力,清除出去为“江淮盐业公司”的成立“清障”。
所谓“本不应该出现在两淮盐场中的势力”,有两大股,一股是李世忠余孽,一股是前提到的部分湘军将领。
李世忠伏法的当天,其余党已有做鸟兽散的迹象,将其余孽逐出两淮盐场,不过顺纵火,顾盼反掌之间,不存在任何问题。
可是,湘军那边儿,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恭王说道:“赵竹生既署理两江,两淮盐政自然由他来兼。逸轩你看,整治两淮盐场,是不是就由赵竹生来挑头?”
清制,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叫做“都转盐运使”,简称“盐运使”,或“运司”,其衙署称“都转盐运使司”。
“都转盐运使司”之上,设“巡盐察院署”,官为“巡盐御史”,算是朝廷派驻盐区的监察机构。
两淮盐区的“都转盐运使司”和“巡盐察院署”,都设在扬州。
这两个衙门,叠床架屋,责权不明,后来,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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