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六章 通用语(2/3)

、回。皆华夏生民,朕之赤子。无有轩轾,岂分畛域?”

这个这个。不同族群,为了言语殊异,鸡同鸭讲,终致大打出手,介么叫人痛心的事情,朕怎么能够坐视不理呢?

咋办涅?

到了这个时候,药方其实已经呼之欲出了:只要“言语同一”,大伙儿不就重新亲如一家了吗?

不过,上谕没有这么快就图穷匕见,而是继续扯泰西的虎皮,拉中国的大旗:

“泰西诸国,皆族群纷杂,彼此猜嫌,相仇相杀,祸延百代。明君贤相,痛定思痛,乃取一流布最广之族群语言,或曰通用语,或曰工作语言,或曰官方语言,颁行全国,着为永例,令各族群皆操此语言,自此手足相牵,再无争扰,乃得同心戮力,强国富民。泰西诸国今日之盛,实肇造于此矣!”

“噫,‘官方语言’者,岂非‘官话’之谓?我中国古已有之矣!”

又来了一个“噫”字,再加上“古已有之”四字,嗯,老祖宗早就介么做啦,可别说俺崇洋媚外,更别说俺“违背祖制”神马的啊!

至此,可以翻牌了:为了族群和谐,为了长治久安,为了强国富民,定汉语为“通用语”,“颁行全国,着为永例”。

上面说过,“无有轩轾,岂分畛域”,那么,满、汉、蒙、藏、回,五种语言,为什么单单选择汉语呢?

原因不言而喻,不过,就算是废话,也要在上谕里认认真真地解释一遍。

首先,满语已经定为“国语”,一身不能二用。再者说了,“国语”乃“庙堂之上”的用语,地位崇高,“通用语”这种琐碎麻烦的差事,委屈“国语”来做,也实在是不大合适的呀。

其次,蒙、藏、回三族,人口皆不过全国人口之百一,若定蒙、藏、回三种语言之任何一种为“通用语”,则占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需要另学一门语言,这个数字,叫人一想起来,就一个头两个大呀。若定汉语为“通用语”,则全国只有百分之三的人口,需要另学一门语言。

怎么做才是生意经,一眼不就看明白了吗?

推广“通用语”,是要花大气力的,三分的气力,朝廷还是有的,九十九分的气力,咳咳,实在是没有啊。

“通用语”三字,可不是白叫的,黑纸白字,是有硬指标的:

五年为期,五年之后,不能操“通用语”者,出仕的,文官的“京察”、“大计”,武官的“军政”,即官员的各种人事考核,不能列入“卓异”,更不能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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