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推原论始(3/4)
有一点后世之“虚君”的意味。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西藏确实无法自外于北京的朝廷了。
可是,这个制度的副作用,也非常之大。
一是西藏虽不生大乱,但政局却期动荡不安。
摄政和噶厦、噶伦和噶伦,谁也不服谁,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下绊子,打黑枪,直至撕破脸皮,大打出手。
热振和夏扎之争,就是很好的例子。
四噶伦地位平等,相互不服气好理解,摄政和噶厦,为什么也彼此大眼瞪小眼呢?这是因为,摄政上任之前,都是某大寺的“堪布”即主持,都没有什么行政经验,噶厦政府的噶伦,却个个政务精熟,对新官上任的摄政,难免看不上眼。既然轻视,便不会服气:昨儿你还在我们下头,今儿就爬到我们上头来了,人五人六的,凭什么?
喇嘛由“灵童坐床”至“成年亲政”的“空窗期”,偏偏又特别之,摄政和噶厦,乃有足够的时间,你来我往,你争我夺,整个西藏的政局,便没完没了地摇摇晃晃。
牺牲品不止西藏的政局,还包括 喇嘛本人。
不论摄政还是噶伦,权力掌握既久,交出去的时候,就不那么痛快了。
九世 喇嘛十一岁亡故,没活到亲政。
十世 喇嘛亲政第四年亡故,年仅二十二岁。
十一世 喇嘛亲政当年亡故,年仅十八岁。
这几位 喇嘛,死的都不明不白。
十二世 喇嘛现在六岁,他未来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算一算,自《酌定西藏善后章程》以来,七世 喇嘛至十一世 喇嘛,摄政执政的时间,比 喇嘛亲政的时间,要得多。
政局不稳,对西藏也好,对朝廷也好,自然都不是什么好事,只是对于朝廷来说,在某个层面上,也能够从这种混乱中得到某种收益:西藏上层,光顾着争权夺利,没空儿来动朝廷的脑筋了。
分而治之嘛。
可是,《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带来的第二个副作用,对于朝廷来说,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了。
喇嘛掌政,西藏政教分离的政治格局被彻底打破了,宗教势力迅速膨胀,西藏的政治体制很快变成了政教合一。
一僧三俗的四噶伦,名义上地位平等,但僧噶伦作为黄教寺院集团的代表,排名第一,是为首席噶伦,实际的权力和影响力,超过三个俗噶伦。
比噶伦地位更高的摄政,百分百出自于黄教寺院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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