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二章 美梦(2/4)
的性子,属于那种从来不愿求人的老实人。没错。王四六这一辈子,以能不求人就做到让一家人温饱而自豪。
嗜好除了抽烟他也喜欢喝酒,喝酒很有节制从来不酗酒,他一向对遇到些不顺心事的邻居。动辄花钱打半坛子酒灌下去,借酒浇愁的人很不以为然,认为作为男人太没有志气了。
每当他也买一点点酒来喝的时候。那是实在累得不行了,或是田里的农活委实忙不过来,请几个短工来帮忙,按照乡下的规矩,打酒请短工喝,自己也顺便解解乏。
所有吃的东西都是自己种出来的,外头的吃食是一个铜钱也不会花的,稻米小麦轻易不舍得吃,平常他家只吃粟米玉米地瓜这种粗粮,只有过年了,要孝敬祖宗供奉神灵,才去买几斤肉回来打打牙祭,自家的猪都卖了。
现在手里有了些余钱,擅长精打细算的王四六没少琢磨,一本万利的事莫过于像童大老爷那样,放债。但是他不敢做,更不敢去放伤天害理的“阎王债”,倒不是怕遭到报应,而是很清楚他没有一点势力,不像童家,可以派人去抢人家的锅,下人家的门板,或者雇两个无赖住在债主家闹,他的债一准会放黄,连本钱都蚀了。
也想过做些小本生意,或去外地倒贩货物,可是农活缠住了他,抽不开身呀,也怕一路上被那些官差和收税的,随便编造什么理由,货物扣没了,还要交赎金,又怕货物倒不出手,茶楼酒肆什么的又没手艺。
最后他打算养一头大水牛吧,种地最需要的,并且也想了不止三五年。借牛耕地要花钱,非常心疼,每次他在田里奋力拖犁头的时候,都会想到要是有一头牛该多好呀?有了牛少费力气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从此可以不误农时,可以深耕细作,多打粮食了。
有了牛,反过来可以租给缺牛的,租钱不少。农闲了呢,可以拉出去运人运货,坐在车上抽一下响鞭,多美?
徐灏的主意和他不谋而合,果然徐三爷是位行家,这令王四六很佩服。但其实他那一点余钱,买一条牛腿还凑合,买四条腿的一只整牛就差得远了。
五年前,他曾经和几家自耕农合伙买了一头牛,他占了一条腿,可是四家搭伙,农忙时扯不清的皮,各家都往死了用牛,一点不爱惜,结果把牛整的半死不活,他见状退出来了。
那时他就决定,非要买一头水牯牛不可,就算买不起,买一头黄牛喂大了也顶用。
从那以后,买一头水牯牛成了王四六的人生目标,一定要把自己的家业发起来,立于不败之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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