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悲哀的芙里尼(1/5)
价值五千里弗尔的珠宝,只为换来莫里哀先生为国王呈现一出旖旎的新戏——《芙里尼》。>
芙里尼是什么人呢,她是一个古希腊的名姝,因为皮肤微黄而被人称之为“蛤蟆”,但这一点也不影响她五官与躯体的完美,她的裙下之臣数以千计,钱囊丰满甚至支持得起维修底比斯城墙,她在波塞冬节的时候宽衣解带,披散着卷曲的长发走入海中,人人都惊呼这是阿芙罗狄忒(维纳斯)重新降临人间。(注释1)>
有雕塑家以她为模特创造了《克尼多斯的阿芙罗狄忒》,在这之后,任何人创造美神雕像的时候,都无法摆脱她的窠臼。>
不过这并非是在她身上发生的,最为著名的事情。>
最著名的是,这位名姝曾经被嫉妒的爱人告上法庭,罪名是亵渎神灵,在当时,这个罪名是可以致她于死地的,幸而她足够富有,雇佣了一个聪明的辩护人,这位辩护人没有去搜索脱罪的证据,收买证人或是伪造文书,他密授机宜后,直接将芙里尼带进法庭。>
在五百零一个市民陪审员的面前,辩护人毫不犹豫地拉开了芙里尼身上仅有的一件丝袍,将那具几乎能够令人窒息的美妙胴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至于辩护词,只有一句:“难道能让这样美的r-ufan消失吗?”>
这句话与芙里尼的躯体彻底地征服了这五百零一个陪审员,他们一致认为,这样美的躯体,不是神灵的化身也是神灵的赐予,芙里尼当即被宣布无罪。>
莫里哀的光耀剧团也不是没接受过这样的定制剧目,但这种几乎没有任何转折与寓意的故事,一般而言,对任何一个将戏剧视作事业的人来说都是一种羞辱——无他,因为它的特殊性,经常被一些名不见经传,也对扬名没有一星半点的兴趣,只想弄一份快钱的所谓“剧团”来演,着重点也只在“芙里尼”的长袍被拉下的那一瞬间——更有一些游女与名姝以此来招徕顾客。>
但对莫里哀来说,这份相当于国王赏赐五倍的佣金,也实在是很可观了。>
只是他慎重地考量了一番后,还是摇摇头,甚至将之前的礼物——也就是勾引他上门的一匣金路易也都拿了出来,放在了顾客的面前,“抱歉,先生,我不能答应你们的要求。”>
那位贵人敲了敲手杖——现在手杖几乎是欧罗巴贵人们的标准配备了,它们有着许多超越了原先用处的作用,譬如现在,急促的咄咄声无疑是一种威胁与不满:“如果你是担心这出戏剧偏于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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