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五章陕西路的商业格局(3/3)
,才能保证这批庞大资产的正常运转。
毕竟,十三富商的商社关乎长安民生,牵连甚广。
朝廷是没有能力来经营如此繁杂的商社的。
例如长安新贵薛东来,粮食起家的李寻清。
这些人资金雄厚,且各自已经有一套成熟的商社运作系统,将十三富商剩余的资产专卖给他们是最适合不过的。
但提点刑狱司使张渚则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样做只会让陕西路的财富更加集中,与皇帝的《经济论》有很大的违背之处。
他认为,应该由皇家商社全盘接手,一来是官府好控制,二来也防止了陕西路某些商人趁势坐大的风险。
关于这个问题,陕西路的大佬们争论了好几天。
这背后自然是有各自的利益关系的。
例如刘志远便和薛东来这些人走得很近,他自然是希望借此机会扶持薛东来。
例如张渚,他身份比较特殊,属于司法系统,归督察院管辖,行使的是司法权,且是对官府人员的司法权。
平时与民间民生接触甚少,且他是从洛阳调过来的,在陕西路民间并无甚扶持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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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因为是监督官府人员,所以在官府内部倒是有不少亲信,在陕西路的皇家商社有不少人脉。
他自然是偏向于皇家商社的。
这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的说法都没有错,就等着赵桓亲自来下决断了。
这一日,赵桓将薛东来唤到行宫,他要与薛东来这种新政下的新贵议论议论,了解这种人是如何想的。
是否,都和张慕远一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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