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第二章(2/7)

怀。他不仅会用手中的长枪与剑守卫自己的信仰。而且哪怕提起了鹅毛笔,他也能写出令教堂的牧师为之羞愧的好字。

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当时的夏巴克,那么或许就是“兰斯洛”了吧。那个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完美的品德。完美的剑术,完美的。完美的,完美的……

但一切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又突然改变了,当夏巴克在历时两年朝圣归来时,人们发现,这个年轻的骑士,仿佛在朝圣过后,被上帝惩罚了,厌恶了。

他开始酗起了酒,并用着人们听不懂的语言唱着一些旋律诡异的歌曲。当地的一名博识的学者,曾经在听过夏巴克所唱的歌曲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所唱的歌曲,已经基本上囊括了人类所有的语言,不论是东部平原,沃萨瓦地区,波轮山地,莫开善室大草原,比里利毕大半岛……”

就是这样的一名骑士,在朝圣的过程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故事,竟然令他转变如此之大,一个完美的骑士,却变成了一个如同大歌剧家法勃列笔下的“疯骑士”涅葛默德一般。用着人们不懂的语言,做着与常人不一样的动作,去诠释着只有自己知道的世界。

“他回来了。”一名眼尖的侍从坐在马背上,看着远方突然出现的一人一马,“是红色的旗子,是战争!”

远处,交涉员正跨在马背上,向着己方阵地奔驰过来,他的左手拉着缰绳,让自己不至于从马上摔下来。而右手,则高举在半空中,疯狂的挥舞着自己持着的红色旗帜。

交涉员,一个战场上的特殊职业,他们不同于掌旗官或传令员等职业,他们是在开战前或投降时跟对方进行交涉的勇士。为什么说是勇士呢?因为谁都不知道,交涉员进入了对方阵线是否还能活着回来。

当他们手中举着的是蓝色旗帜,表示的是对方接受和平,愿意退兵;而白旗,表示对方同意己方的投降,并且给予战俘待遇;是令人不想见到的颜色,便是红旗,这所象征着的,既是对方要用鲜血染红旗帜,染红大地。当然,还有黑色,这个是死神的颜色,是不死不休,不要俘虏,若是在攻城战中,则是战后屠城!!

野蛮的游牧兽人最钟爱的颜色既是黑色,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喜爱的颜色,但却是他们在种族战争中最爱使用的颜色。在人与人的战争很少出现屠城色,因为如此一作,便是生存的战争,而不是利益的战争。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勇敢战斗保卫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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