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六十五 毛玠的尴尬处境(2/3)

一个郡就是个小军阀,掌握一个州就是一个大军阀的事情,军权财权人事权行政权怎么可能完全交给一个人?

那这就不是一个帝国,而是一个松散的邦联。

自己活着还行,靠着强大的军事威望可以维系这个状态,自己死了以后就难说了。

所以对刺史这种高官的权力限制一定要做的非常到位。

既然做的那么到位,那么要是地方出现贪腐问题,州刺史的责任其实也是流于表面的。

这种事情只要证明和毛玠没有直接关系,不是他所指使的,他所辟召的官员没有参与,那么就算管钱的管司法的官员被皇帝一扫而空全部血洗,毛玠也是安全的。

如果身边辟召官员有参与贪腐而毛玠不知道,那么毛玠本人不算犯罪,不会被刑法严惩,地位不会受到影响,行政权也会继续掌握。

但是在用人不明这种事情上,毛玠有着无可推卸的责任。

要怎么惩罚,怎么给当地受害百姓一个交代,那就是皇帝的事情了。

这种来自政治层面的打击是毛玠最害怕的,毕竟都做到了州刺史这个地方官的顶端,下一步肯定是进入中央,掌握天下权柄。

要是为了这种事情耽搁了进入中央的努力,不能得到皇帝的认同去中央掌握天下权柄,那毛玠真的有杀人的冲动。

虽然他不能也不太敢杀人。

然而这就是郭某人的目的,三千五百石的实权官员要是能威压属下官员,郭某人会不放心的。

随时保留着打击这些封疆大吏的借口,以便随时发动打击,让他们不能发展壮大,不能打造起自己的政治集团,无法在地方扎根,这也是郭某人的想法。

州刺史们只能在这样的局面下艰难行使权力,艰难带领全州向前走,发展建设,发展经济,发展人文环境,用手中的行政权办事。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毛玠当然不知道,也当然非常生气,很想像前汉时期那样持剑杀人,惩治贪官污吏。

可惜,他已经没有那种权限了,现在要干这种事情,只能靠法曹。

虽然说法曹实际上不受刺史的限制和干预,但是法曹办案很多时候还是需要刺史的协作。

所以不管怎么说,法曹也不会选择和刺史把关系搞僵掉,以免日后办公的时候互相为难。

大家都是出来做官的,为什么要互相为难呢?

你搞你的行政,我搞我的法律,互相协作,互不干涉,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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