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四十 洛阳城内的头版头条(4/4)
报朝廷,朝廷观看之后若感觉质量很高,甚至可以公开刊行,并且支付书籍作者一种叫做【稿酬】的东西。
简而言之就是给钱。
为此,朝廷还会专门在学部下设刊行司专管此事,专管书籍发布、刊行。
朝廷非常欢迎有才华的人把自己创作的书籍投递给朝廷,让朝廷辨别好坏,若可以公开出售,也就等于是大功一件,足以天下闻名。
这个消息一出,又一次夺走了洛阳城内的头版头条。
大量文人学子激动不已,争相通报这个事情,把这件事情传播给自己认识的每一个人知道,甚至自己也蠢蠢欲动。
有想法的,有想要进行著作的人纷纷开始行动起来,甚至已经有著作但是还没来得及对外发表的人,也纷纷行动起来。
过去,想要让大家知道你写了一本书,首先你本身一定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或者你本身就是名人,便可以邀请三五好友一起来品评好坏,再由他们出去传播消息。
一传十,十传百,一段时间以后,整座城都知道了。
城里人知道了,城外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也就是时间的事情,但是想要全国闻名,那难度就太大了,基本上能让洛阳人知道就不错了。
但是眼下不同了,皇帝对外宣布国营书店——求是书屋会在魏帝国的每个州的首府和每个郡的首府设店,这是第一步计划。
之后还要拓展到每个县,甚至每个乡,让最底层的百姓也能看书。
而一旦被朝廷认定是有价值的书,就会被刊印,然后通过遍布全国的求是书屋的网络,把书送到全国进行宣扬、贩卖。
目标人群是全魏帝国的读书人、识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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