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回上都四月衣金纱,这帮混蛋不回家(1/4)
大明帝国开国皇帝洪武大帝朱元璋的第五子朱橚,此时此刻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因为他辛辛苦苦养的兰花,被人炸了。
没错。炸了。油炸。裹面衣,喷喷香。
他看上的女人喜滋滋地嚼着他价值千金的兰花,对厨子们说:“简直好吃得泪流满面啊!我的灵魂都飞升了!”
然后厨子们纷纷点头如琢米,目光慈祥:“好吃吧!好吃吧!”
好吃你你你你你大爷个魏国公庶三子啊坟蛋!
朱橚觉得此时此刻就算是他的好基友,哦不,好盆友,魏国公庶三子,那个,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逗比,穿着胡姬的霓裳羽衣,给他跳那个什么,波若波罗密,他都不会觉得开心了。
他的兰花啊啊啊啊啊啊!
然而作为骄矜风流的中都一枝花,人人嘴里称羡为小王爷,萝莉御姐小媳妇老大妈心中完美的男神,朱橚的内心虽然已经跑马,但表面上,还是保持着灿烂的笑容,也目光慈祥地点头,对他心目中未来的媳妇和那群山里捡来的损友们道:“那是南疆来的雪顶金线兰,饮玉龙雪山雪顶之水,味道自然是不同的。”
未来的媳妇和捡来的损友们都配合地做惊讶状,然后频频点头:“好吃,好吃,还有吗?”
朱橚内心那一根完美佳公子的弦崩断了,莞尔一笑,眯起眼睛看着这群混蛋玩意:“没有了。因为这一盆,值一千两金子。”
那群捡来的损友之中大半还是倒吸冷气的,当中那个最傻的跟他吃过烤牛肉的大眼睛捏着自己的脖子愣愣地说:“卧槽我们吞金了吞金了!一千两!”
朱橚满意地看着他未来的媳妇冯繁缕。
冯繁缕连眼皮也没动一下:“嗯,果然,一分钱一分货,钱花到位了,吃着都舒服。”
朱橚忍不住用一种极其激赏的目光看着这个十来岁的小丫头——这丫头谁养大的!真淡定啊!
那群损友也纷纷对冯繁缕竖起拇指:“给你点32个赞!”
朱橚觉得,他捡回来的这一群人,都不是一般人。
领头那个,被冯繁缕画了尸的,是个性格很淡漠的人,不言不语,有一手好厨艺,名字叫做陈清平,朱橚觉得,这个人在大多数时候,是只管做饭看菜谱研究食材香料,不问世事的,繁缕管这种人叫技术宅,顾名思义,应当是那种“以技艺术业为一生所有安居家宅别的啥也不管”的那种人。但是,朱橚觉得,这个陈清平,应该和他是同类,只不过他把心里的事情藏起来,然后贴了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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