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2章:血洗北都(4/6)
珉女、走私商品、官商勾结等,总之没有一家好人。
受害人吴小月之弟吴小朗在部队服役三年,相关规矩都明白,倒是没有过于强烈的反应,只希望昊菁皇帝能为姐姐沉冤昭雪,让案犯伏法。
本案的直接证据,譬如人证没有被找到,埋尸点周边的脚印也早就被雨水冲刷了,物证也是间接的,譬如铁锹与手套。
但哪怕不屈打成招,厂卫依旧有办法让嫌犯认罪,譬如半夜让半截身子的受害人从天而降,半夜感觉有手搭到自己肩膀上,回头一瞅是张腐烂的人脸……
真到了身陷囹圄,且还有厉鬼出现的时候,没几个纨绔子弟能够抗住这种程度的刺激。
厂卫早就统计过,患有心脏病的嫌犯,可能被这招活活吓死,概率超过百分之十。
诏狱就是一个身体折磨加精神崩溃的“好地方”,来玩过的都知道,屡试不爽!
结案之后,四名主犯被磔示,四家全部被发配挖矿,家产用来赔偿诸多受害者。
吴小朗获得了八万银币的赔偿,而且还得到了四家各一名年轻女子作为其永久女奴。
何为与刘骏因检举有功,前者被清除案底,后者被象征性地罚了一百银币。
即便如此,二人也是对昊菁皇帝千恩万谢,总算是在鬼门关上捡了条命回来。
在行动结束之后,仅在北都一地,被处决的罪犯便高达上千人之多。
遭到发配的人家近三百户,约两万人,被处罚的人家超过一千户。
范围扩大到畿辅地区,这个数字就要乘以三了。
外人不知道,昊菁皇帝对每地的厂卫是有行动指标的!
该抓多少人,该杀多少人,都是有规定的。
少于规定数量,或者杀良冒功,那就等着被收拾吧!
预计大明本土处决的犯人超过两万,发配超过一百万人,相关罚款超过一亿银币,抄没家产约十亿银币。
根据相关规定,奴隶矿工根据量刑结果,在矿上服役五到二十年即可获释。
觉得二十年没盼头,完全可以原地自尽……
剩下的刑期直接落到其后代身上,这招叫“愚公移山”!
若是全家都自尽了,那就更好了,人间少了一家祸害,可谓死不足惜!
矿上的管理也不是很严,奴隶矿工啥时候干完所有配额,啥时候才能被释放。
想要一直在矿上混饭吃也不是不行,反之矿上只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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