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大明银元(3/6)

缴海税,无疑会让双方都很尴尬,真要按照两成税率来缴税的话,郑芝龙每年都要上缴朝廷不下五十万两银子。

然后朝廷再把这笔银子用来雇佣郑氏舰船去消灭荷兰人、运输稻米与藩国子珉等事情上,只怕五十万两银子都打不住。

与其那样,还不如避重就轻,谈点让大家都开心的事情呢,不然没有郑氏的同意,朝廷新公布的海税政令就是一纸空文而已。

目前,朝廷根本就收不上来海税,郑氏集团就是挂羊头的大明海关,凡是出海的商船都要向郑氏缴税,不然就等着被扣船乃至击沉吧。

朝廷征收海税就是在向郑氏要钱,而在海防与海运这两大领域,朝廷又不得不依赖强大的郑氏,所以海税本身就是与朝廷的既定战略相冲突的。

哪怕已经公布,眼下也不可能实施,不但不能向郑氏收税,还要为其开具一张免税政令,因为眼下的郑氏就是朝廷惹不起还要有求的主。

由于用过多种手段,国库已经充实起来,征收海税的条件尚不具备,朝廷暂时也没那个能力来征收,海税就可以暂且搁置起来了。

在抵御东虏、赈济灾珉、剿灭流寇、移藩海外等诸多问题面前,征收海税的事情就要靠后站了,必须分清主次、轻重、先后顺序,才能逐一解决问题。

所以在郑芝龙逗留京城期间,某太子对于近乎飘渺状态的海税事情只字未提,一切可供讨论的内容都以当下双方的既得利益为主。

让郑氏为朝廷卖命,就要让郑老屁知道能得到极大的好处,某太子不但不会向其伸手要钱,还要主动送他一大笔钱。

与倭国的白糖买卖便价值不下一百万两银子,这部分都是郑家的净赚,也无需缴税,他们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假设郑氏每年向倭国运输一万吨白糖,每斤综合利润仅为五分银子,那总利润也有八十万两之巨,这还是最为保守的估计,一般来说,都会达到百万两左右。

很显然郑芝龙早在心里已算得了自己所能捞到的巨额收益,所以才会将从南洋买米、向北方运人、调集舰队去打荷兰人的差事一并揽下。

收拾掉荷兰人之后,郑氏便能独霸倭国的糖类市场了,因为早在十五年之前,倭国便与西班牙帝国断交了。

今后德川将军发放给外国海商的特许贸易手令,都会落到郑氏手中,郑氏将会垄断对倭国的进出口贸易,每年所收获的总利润不会低于三百万两。

毫不夸张地说,凭借强大海外贸易实力,郑氏集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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