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收服灵兽(2/4)

噬的一干二净,连一丝骨灰残渣也没有留下。

这就叫死无葬身之地!

熊刚的死王季昌都看在眼里,他还不想死他怕死怕得要命,扭动着残破的身体向陈相求饶:

“仙人饶命,仙人饶命!小人愿意将抢来的财宝全部奉献出来!”

都是当山匪,怎么差距这么大?

起码熊刚明知不敌还有一战的勇气,而这王季昌先是抛下同伴欲独自逃跑,现在为了活命像条死狗一样摇尾乞怜。

陈相觉得杀他都脏了自己的手,但也不会就此放过他,朝大牛使了一个眼色。

大牛早就对这群山匪恨之入骨,二话不说抡起手中的镔狼铁棍狠狠地朝王季昌脑袋上砸了下去。

解决了山匪后,陈相与大牛决定将山匪们抢来的各种金银财宝、粮食衣物全部带回姒家寨,然后再让姒族长分给山上各家寨子,让山民们都能平安过冬。

处理完山匪的事,陈相才想起灵兽袋里的虎鹰兽。

修仙者想要收服一只灵兽,只有两个方法。

第一就是,在妖兽还是兽卵或者幼崽时就签订妖魂契约。

然后用驯兽法从小培养,把灵兽当成自己同伴伙伴一样对待。

这类灵兽与主人之间的感情非常亲密,能够忠诚的执行主人的命令,甚至能够为了主人的安危而自愿牺牲自己的性命。

而且灵兽的寿元漫长,很多修士坐化后其饲养的灵兽还没寿尽。只要后人能够供养,这些灵兽很多都愿意继续守护主人的家族门派。

比如驭兽宗那只四阶化形期妖兽就是某个前代元婴期老祖留下来的灵兽。

对于那些成年妖兽签订普通的妖魂契约就不管用了,搞不好还要出现妖兽噬主的情况发生。

想要收服成年妖兽就必须使用第二种方法。

为了能收服成年妖兽并让其不会有噬主情况发生,擅长驭兽的前辈修士们发明了一种妖魂血契的秘术。

这种血契就像是一种紧箍咒,好处就是一旦妖兽与人类修仙者签订妖魂血契后,妖兽的生死就完全掌握在其主人手中,无法背叛。

但也有两个缺点,一是只要灵兽进阶四阶化形期后就会自动解除血契。而妖兽解除血契后做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噬主。

所以一般修仙者一旦察觉自己的灵兽有进阶四阶的苗头就会立马将其处死,根本不会给这类灵兽有进阶四阶的机会。

二是签订妖魂血契后,灵兽的命运就被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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