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庭辩(2/4)

翻查着‘平康法典’

“大不敬罪,当我的面打火凤这总算是大不敬吧?”这死刑都快让张少斌从头数到尾了

“大不敬罪是指触犯帝主名讳、议论先帝的宗庙陵寝、醉歌于先帝宗庙之下、征召不到、对帝主使用过的器物处置不当等行为。二叔,您觉得这条合适吗?一您不是帝主,二追风也没做以上那些事呀。”

“这是不合适,这条肯定又是华夏之主定的。”张少斌越来越聪明了“渎职罪,贪赃罪,不孝罪,这更和追风没关系了。”

“恶逆罪,这是什么意思?”张少斌又不明白了

“就是谋杀或殴打尊亲的行为,包括打杀父母、祖父母、叔伯等。”张阳有意隐瞒了一些内容,其实这条追风真的是沾点边的。恶逆罪是指在家族内部的恶性侵害犯罪。当然包括杀亲,但绝不只是杀亲,只要是伤害家族内部成员的都算。追风打火凤只是没造成大的伤害,但打的确是打了,总不能说掐不算打吧?那就和说窃不算偷一样了。

“那这个也不算,不睦罪,哎,就是不睦罪,他和火凤不睦。”

“不睦罪是指在亲族内部互相侵害的犯罪。谋杀缌麻以内尊长,造成伤害或实际杀死的,死罪。尊长谋杀缌麻以内卑幼亲属已伤者,流放;已杀者,死罪。一火凤与追风并无亲属关系,二火凤既未死又无伤。”

“火凤有伤,火凤当时被打的鲜血淋淋,大家有目共睹。”张少斌忽略了一条就算火凤被打死了,她和追风也不算亲族内部关系。不过他顾不得了,能抓住一点是一点了。

“鲜血淋淋?追风,你当时所用是何种兵刃?”张阳终于给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

“回少主人的话,我没用兵器。”

“没有兵器,鲜血何来?皮不破血怎么出来的?”

“回少主人的话,火凤是受了二少主的荆棘夺魂鞭的伤才出的血。”

“二叔,你的鞭子是什么时候交到追风手里的?”

“火凤的伤是我抽的不假,如果当时不是他把火凤扔过来,火凤怎么会受伤?”

“追风,你当时是瞄准了二少主的鞭子把火凤扔过去的吗?”张阳这话问的,傻子都知道不能承认。

“回少主人的话,不是的。我当时怕把火凤掐坏了,就松了手。也是我当时太过着急了,就没好气的甩了一下,恰恰就撞到二少主的鞭子上。”

“你胡说!”火凤终于忍不住了,她指着追风大喊:“你分明就是故意的。”追风这会儿可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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