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论标题音乐(1/4)
“标题音乐...可宏观可具体的话题,很容易说上几天几夜...”范宁在四个单人沙发一组的某处落座,给自己斟了一杯西梅汁,尝试着就它展开一些联想。
“这个选题很有水平。”坐于他旁边的卢·亚岱尔如此应和,随后老调重弹,“范宁先生,你最近还有没有什么作品需要出版的, 相比于上次的出价,我还可以增加一些预算…”
范宁惊叹于这个家伙的执着:“我的确给你预留了一些作品,不过我们还是先听听绅士淑女们讨论标题音乐吧。”
卢面露喜色:“向您的守约品性和艺术灵感致敬。”
“标题音乐”其实简单说来,就是作曲者用某些具体文字做标题的严肃音乐作品,比如在范宁前世,维瓦尔第的小提琴协奏曲《四季》,贝多芬的第六号《田园交响曲》, 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
与之相对的概念则是“非标题音乐”或“纯音乐”, 它们没有配备具有指向性的说明, 作品名往往直接是《第三交响曲》《第一小提琴协奏曲》《b小调钢琴奏鸣曲》等。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名称耳熟能详的作品并不是标题音乐,比如海顿的交响曲《惊愕》,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热情》,这些标题是出版商或乐评家添上的,目的是对观众的想象力和欣赏思路做引导,也有一些商业成份的动机,它们实际上仍是“纯音乐”范畴。
标题音乐的标题,必须要是作曲家亲手所加,通俗来说就是只认“官宣”,它是作品真正思想内容的概括,也是作曲家创作意图的展示。
而且“标题音乐”和“纯音乐”的区分,只针对器乐作品。声乐作品由于本就包含内容明确的歌词,不参与到这种区分之中。
这个世界的本格主义时期结束于新历863年, 以伟大的音乐大师吉尔列斯的逝世作为终结,从至此进入浪漫主义后, “标题音乐”一直都是当之无愧的热议话题,大家围绕“标题音乐”和“纯音乐”的对错得失,展开了长达半个世纪的争论。
按照罗伊之前同范宁通气的沙龙流程,此时先由几位资深乐迷、文艺评论家或音乐学者作导言,这些导言论述逻辑相对更完整,相当于是意见领袖或权威人士,借助沙龙平台向社会输出自己的理念观点或研究成果。
但导言只是弱演讲性质,与会者可以拒绝其观点,选择不听,而与其他宾客交头接耳,讨论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按照帝国沙龙文化的自由原则,这不认定为违反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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