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闪闪的超进化(3/4)
就把地契送给你吧。”
陆中天:……
听听,这理直气壮的口气,已经完全把抢劫来的赃物,归为私有财产了,陆中天听的眼皮都在跳。
一旁的许江听着,也是好笑的摇头,他的脸皮薄,应潇潇这话,让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过谁让这是他的组长呢,作为组员,许江必须努力向应潇潇看齐。
站起身来,走到一处成列架旁,对着陆中天说道:“既然你这都快散伙了,那要不把这东西也送我吧。”
陆中天:……
这十七组什么情况?把抢劫当做职业了吗?我都这样了,你连我的收藏品都不放过?
许江也是尴尬,没办法,这是他家闪闪要的呀。
「嘤嘤嘤,这里好多布铃~布铃~的东西呢,将军,你是带我来选衣服的吗?观音姐,快帮我选一选。」
「好的,闪闪妹妹。嗯~~我觉得这双鞋子很不错,搭配你的新裙子,效果很好呢。」
「呀,真的哦,将军我想要这一件,嘤嘤嘤。」
这两位还真是横行无忌,来别人家做客,一进门就把别人的收藏,当做逛商店了。
陆中天走了过来,从成列架上拿下匕首,用力一拔,一道寒芒出鞘,看这锋锐的利刃,肯定是件宝物。
轻轻抚摸在匕刃上,陆中天的眼神里带着一丝不舍,但还是把匕首递了过来。
“拿着吧,这是我曾经的武器,我带着他杀过荒兽。以后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
“停!匕首你留着,我要的是这个。”许江把匕首推了回去,把匕鞘拿在了手中。
陆中天:???
这些人都什么毛病?武器不要刃只要鞘?那和吃冰棍不吃冰只嚼棍有什么区别?
还好陆中天没问出口,问了就是你直男。
女人选衣服,不追求漂亮,难道追求实用?
闪闪看中的,是套匕首的匕鞘,上面装饰了大量的宝石,虽然没什么卵用,但看着就布铃~布铃~的。
根据观音的说法,前两件是衣服和裙子,这把匕鞘是鞋子,可这是怎么区分的呢?有些不太合理啊!女人的世界果然很难懂。
不过这都不重要,闪闪喜欢就行,许江把匕鞘放入背包里,一点点的开始溶解。
脑海中出现了一段提示音。
【恭喜,闪闪进阶材料收集完毕,当前衣柜收藏:3/3,进阶开始。】
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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