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很像吗?(3/5)
让群星落在你的剑上,>
永远享有胜利的荣光!“>
头戴花环、身披草蓑的花妖精在篝火闪动的焰影中清朗歌唱:“啊——圣剑之光、群星之芒!”>
围绕着她嬉笑飞舞的一群妖精们——什么种族都有,小妖精,水妖、叶精灵、甚至还混进去一个谢米——也纷纷开口,用杂乱不一但很有活力的声音,附和着她的腔调:>
“啊——圣剑之光、群星之芒!”>
“为我们带来胜利的荣光!”>
“嘻嘻嘻你跑调了!真丢脸!”>
“你才跑调了!”>
唱完之后她们互相打闹着一哄而散,另一群早已在樱草花丛中等待许久的妖精则迅速填补了这些空位,对于生性贪玩、喜欢热闹的妖精来说,宴会就是最理想的游乐场,而合唱则是她们最喜欢的庆祝活动,那么在一场宴会上进行最棒的合唱,自然会得到双倍的快乐,小家伙们无不趋之若鹜,甚至为了一个合唱的名额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还是老板娘站出来一锤定音:轮流唱,谁唱完了就换人。>
于是就用这个理所当然且简单易懂的方法解决了争端——至于这个理所当然且简单易懂的方法,之前为什么没有人提出来?当然是因为她们都不乐意啊,如果能独占的话,为什么要轮流分享?妖精虽然是象征天真与善良的种族,但不代表她们没有自私的情感,只是由于比较单纯的缘故,这种自私往往表现为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形式,就像是幼崽在闹别扭,只会让人觉得可爱。>
唯一不需要轮换的是负责领唱的花妖精,因为她的歌喉最为甜美、最能带动其他人的情绪、同时会唱的诗歌也是最多的,比如刚才那一首诗歌,便是起源于二十个世纪以前的圣乔治屠龙传说,出身平凡的农家少年乔治,手持受妖精女王与众妖精赐福的宝剑加兰蒂亚(古妖精语:星光),斩杀恶龙,为民除害的故事。>
受圣乔治庇佑的古腾格堡地区将其谱写为诗,与妖精一起代代传颂,但后来,由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当初协助圣乔治的花妖精一族被迫迁离故土,同时带走了这首诗的原文。而人类的记忆总是短暂的,需要二十个世纪才能扎根的传说,已被他们用半个世纪的时间遗忘。>
这位领唱的花妖精,说不定便是当初那件事的亲历者。>
除了妖精们的合唱外,宴会上最不可缺少的便是美酒与美食了。一张张长桌就这样露天铺开,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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