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高利贷(2/3)

刘景的恐怖。

主人或许可以保住一条性命,他们这样的小人物,刘景还不是说碾死就碾死。

中年八字胡暗吞口水,战战兢兢来到刘景面前,拜道:“小人眼盲,居然没有看到刘君,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刘景直视着中年八字胡,不发一言。对方面对他虽然一脸畏惧,却也没有到达惊慌失措的地步,看样子是背后有靠山啊。

“小人糊涂了,还未做自我介绍,小人名叫潘钦,以贷钱、贷米为业,此贼子欠钱不还,小人逼不得已,才令手下殴之。”

“原来是高利贷。”刘景闻言一阵头疼,高利贷在历史上可以说是源远流长,早在《周礼》中《地宫》篇就记载:“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贷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

“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辩而授之,以国服为息。”

进入春秋战国,高利贷日渐兴盛,《史记》记载:“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曾贷款给薛邑农民,一次就能“得息钱十万”。

而汉代最有名的高利贷无疑是汉景帝时的无盐氏,《史记》记载,当时爆发了著名的“七国之乱”,朝廷缺乏军资,向长安“子钱家”,即高利贷借钱平叛,诸子钱家认为时局太乱,纷纷推说无钱,就在汉景帝一筹莫展时,无盐氏答应借给汉景帝千金,但有一个条件——十倍归还。

汉景帝咬牙答应了他的要求,朝廷有了钱后,在周亚夫的指挥下仅用了三个月就平息了七国之乱,而无盐氏成功收到十倍利息,可谓赚得盆满钵满,一跃成为关中首富。

而到了东汉,放高利贷已不再止于“子钱家”,《东观汉记》《桓谭传》记载:“今富商大贾,多放钱贷,中家之子,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中家之子尚且如此,下层百姓就更加无法逃脱,于是就只能“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贷”了。

刘景心里对高利贷可谓深恶痛绝,高利贷绝对是民间一大至害,可惜直到现代社会,高利贷依然如附骨之疽一般难以根除。

市中有三害,而民间亦有三害:高利贷、豪强、小吏,他们可比市中三害厉害多了,每个都是灭家的能手,更加可怕的是,这三者基本可以视为一体……

此时刘祝已经从昔日伙伴那里得知事情始末,附耳小声道:“刘君,此人胞妹去年做了临湘令张廷君的小妻。”

刘景恍然大悟,他之前就觉得潘钦不怎么怕他,好像有所倚仗,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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