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前哨(2/3)
及盏口炮,但也算聊胜于无。”>
徐允恭的话里,带着情绪。可晋燕二王是北伐的主力,秦军只是偏师,配给他们也属正常。在这方面,没什么好争的。>
但这洪武大铁炮,朱雄英心里却大为震撼,这他妈不就是迫击炮吗?敢情迫击炮,是咱中国人发明的。>
照着徐允恭的意思,火炮、火铳、投石机,明军都比扩廓峪强太多了,只要朱雄英,耿炳文一声令下,即可发动进攻。>
纵然,他占尽了地利,地形险峻,易守难攻,但也不过是一时之利。扩廓峪的兵力有限,根本经受不住几轮进攻。>
此刻的徐允恭已经摩拳擦掌了,伯也台部是他爹心中遗憾,今儿他就要请令为前部,完成他爹的遗愿。>
“你大爷的,凭什么你当前锋!徐允恭,你休想跟老子抢头功。”>
常森推开左右的侍卫,踉跄两步,跪在地上请令。请虞王、大将军,给他一次正名的机会。让全军的将校看看,常十万的儿子还有血性!>
当然,常森这要求,可有点逞强!几天前,他挨了三十军棍,伤口才结痂,现在就挥戈上阵,怎么比得过蓄势待发、经验丰富的徐允恭么?>
朱雄英明白,他的这位小舅父,外面看似嬉笑怒骂,内则心思细腻之人。作为常遇春的儿子,却活成了个跟班,处处受外甥的庇佑,让他很是失落。>
洪武十八年,诸王、功臣子弟随御驾行猎,朱雄英猎得了一头麋鹿。皇帝赞曰:群雄逐鹿,唯吾孙得之。>
可别人不知道的是,那只麋鹿本应该是常森的猎物,只不过他是虞王的属臣,应该为外甥张目,故而放下了弓箭。>
从那一天开始,朱雄英就知道,常森心思重,有振兴家业之心,却不放心姐姐的两个儿子,所以一直委屈自个。快三十的人了,还没有娶亲,他的枕头里藏满了发霉的英雄梦。>
见耿炳文沉默不语,就知道老人精也在人情、能耐之间踯躅。不知道该卖虞王的人情,还是该以能力论论高低。>
朱雄英就独断了一次,允常森所求,命其为前部先锋,并将自己的佩剑,送给他以为鼓励。>
乐得常森,梆梆磕了三个响头,还高声喝道:“臣一身一命,唯殿下之命是从。”>
说完这话,起身将身上的袍子拽了下来,拔出宝剑,翻身上马,喊着号子,向前军疾驰而去。>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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