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花钱买平安(1/3)

在苏施君的见证下,郑清与三叉剑签署了一份条款非常详细的契约。

郑清注意到其中许多条款似乎并不完全与这场交易有关。

比如合同规定,禁止郑清通过其他任何渠道与方式向第三方兜售剩余符弹,少量(每月不超过三枚)‘补贴家用’除外;比如对于郑清打算废弃的符弹,三叉剑有优先收购的权利;再比如第一大学与月下议会将为此次交易提供交易外担保,等等。

其中很多术语并不是那么容易理解。

但因为合同约定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可续签等限制性条款,所以郑清最终很痛快的签了字。

除此之外,合同还规定双方交易从下个月(2010年3月)开始,每月一号由三叉剑驻贝塔镇办事处完成符弹接收任务;款项会直接打进郑清在山姆大通的银行账户;且相关交易按联盟‘保护性收购’原则,免除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仅这一条,每个月就能让郑清多赚小一百枚玉币!

直至三位黑袍子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青丘公馆小花园的栅栏外,郑清仍旧盯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捋着刚刚签完字的羽毛笔上的羽毛,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是不是不高兴我替你做了交易的决定?”

苏施君捧着一杯花茶,懒洋洋倚靠在沙发上,屋里没有外人,她此刻的姿态有些不太雅观,四条蓬松的大尾巴肆无忌惮的摊开在裙摆外,仿佛一条毛茸茸的毯子。

公馆里的女仆们静悄悄站在屋子角落,眼观鼻鼻观心,仿佛一个个身上挂了隐身符咒。

年轻公费生很小心的避开那份不雅,目光落在某根正在轻轻摇晃的尾巴尖上,强忍住揪一下的冲动,连连摇头。

“不不不,没有,完全没有。”

男生把脑袋摇的拨浪鼓,语气中带了几分感叹:“我只是说……七百五十枚玉币啊……这辈子我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现在一个月就赚到了!想想都觉得不真实……”

按照苏施君与三叉剑最后敲定的合作条款,他每个月需要向三叉剑提供五枚特制的符弹,单颗售价一百五十枚玉币,也就是说,仅此一项,他每个月就能拿到七百五十枚玉币的收入!

许多小型巫师家族的日常流动资金,有没有五百枚玉币都是两说。

郑清勐然间发现,贝塔镇上的小烤鸡,他可以咬一口扔一只了;价格昂贵的魔法实验材料也不需要去流浪吧买非法渠道的进货,可以肆无忌惮的去订购正品;甚至每个月十四号不同颜色的情人节,似乎也变得没有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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