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一章 开庭前夕(1/5)
本次烈焰法庭开庭,很有正式法庭的味道。首先辩护律师和检控官都有了。辩护律师是曹云和令狐兰。检控官是司马落和新人王磊。司马落之所以同意越三尺的提议介入本案,是因为小雨公然撒谎。法律确实拿小雨没办法,不过在烈焰法庭上辩证是否有罪和无罪,并不依靠法律。>
司马落介入的过程挺荒唐的,他不能主动介入,必须被劫持。烈焰法庭似乎没有劫持他的意思。最后司马落很无奈找曹云帮忙,曹云很抓狂,你让我伙同烈焰法庭绑架你?曹云在权衡之后,发了一封很中性的邮件给服务员一号。>
内容:有人想成为检控官,但是我不能说是谁,你们如果猜不到就是猪。>
数个小时后,司马落成功被绑架。绑架过程也很荒唐。歹徒打电话:我是火苗快递,麻烦到你住宅楼下停车场拿下快递。司马落很无语,但也只能配合的去住宅一层停车场,然后歹徒在距离四米的情况下拿出了水果刀,司马落很害怕的携带了大公文包,自己拉开车门,上了汽车后座。>
三个小时后,令狐兰和曹云被快递约见,携带了资料也很害怕的一起上了汽车。>
……>
曹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间套房内,不一般的套房。曹云走出门外,是一条比较狭窄的走廊。走廊走到底,入眼的是一片蔚蓝的大海。>
船,一艘中型邮轮,海狮号中型邮轮,挂巴拿马的‘国企’。>
一名老外女服务员站立在出口,向曹云介绍:“本船一共一百三十个客舱,正常情况下,乘客和船员的比例为三:二。目前本船船员一百八十人,乘客数量在五十位以下。”>
“什么鬼?”曹云纳闷看服务员。>
这艘邮轮竟然是正规注册的邮轮,是三年前下水的造价高达一点五亿美元的一艘豪华小型邮轮。服务员介绍,公司总部在印度的烈焰公司租借海狮号十天,目前船只行驶在公海上。>
数小时后,曹云才弄明白,烈焰法庭是公然现身。不过现身的应该都是替身。在巴拿马等小国注册的船只其实意思就很明显了。公海原则,在船只上发生的案件,由船只注册国负责调查和侦办。>
烈焰公司和船只公司达成协议,他们租船。船只工作人员什么都别管,什么都别问,完事后每人有一个大红包。除了指定几位向乘客说明的服务员之外,其他人不会和乘客进行任何交谈与交流。>
会议室在六层,乘客的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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